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名(3男、2女),民族不限,主要从事撰写文字材料,法律文书打印、校对、数据信息录入,资料装订整理,文书送达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法律专业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1985年9月1日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9月9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报名地点:乃东区人民检察院401办公室(山南市乃东区努日路)。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20年9月15日在官网、微信公众号“西藏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上予以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写作等,分数为100分(占60%)。考试时间、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四)面试
面试按照2: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内容:语言表达、逻辑思维、随机应变等能力,分数为100分(占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人选及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和聘用
体检合格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七)人员确定和公示
拟录用人员经相关会议研究后,在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考察合格被确定为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为临时聘用编外人员,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为政法编制外聘用,由乃东区人民检察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乃东区人民检察院负责。
2.聘用制书记员录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岗位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乃东区人民检察院聘用条件的,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每月发放4500元/月(包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的岗位工资,根据每月工作情况,乃东区人民检察院每月支付300元左右的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年终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乃东区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五险。
3.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时间1年以上者,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年休假为30天,休假路费和食宿费等相关费用自理。
4.聘用人员需自行解决住宿。
五、其他事宜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4.地址: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市乃东区努日路)。官网: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http://www.shannannd.jcy.gov.cn/)。微信公众号:西藏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
5.本公告由乃东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3-7520361。
乃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日
来源:
http://www.shannannd.jcy.gov.cn/njkx/202009/t20200901_29381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