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按照“属地优先、就近安排”原则,招聘日喀则籍2020年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类别及名额
村(居)科技专干252人、村(居)医务人员119人、农业农村工作专员477人、乡村幼教人员1195人。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其中:
(1)村(居)科技专干须农牧、科技类相关专业;
(2)村(居)医务人员须医护类相关专业;
(3)村(居)农业农村工作专员须经济类、畜牧兽医类相关专业;
(4)乡村幼教人员须学前教育及其他教育类相关专业。
3.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单位提出的专业等要求;
4.具有招聘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2.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做“两面人”“两面派”、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三)招聘注意事项
1.报考招聘岗位的考生按照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报考;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招聘职位,多报无效;
3.招聘岗位、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日喀则市2020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职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9月5日10:00-18: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日喀则市人社局社保大厅。
(三)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日喀则市人社局以及珠峰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内发布的公告中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报名表上相关信息,并携带报名表、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信息登记表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
2.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各招聘主管单位选派精干人员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户口本、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电子表、学籍信息登记表、报名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此次岗位专招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同时要服从调剂、服从工作安排。
(五)领取准考证
2020年9月上旬。
五、考试
(一)笔试时间
2020年9月上旬,上午9:30—11:30《公共基础知识》,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二)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公布
成绩由市高校办通过日喀则市人社局以及珠峰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统一在日喀则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填写《日喀则市2020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政审表》(附件4),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补录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由于岗位无人报考或考生放弃等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补录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
八、确定拟招聘人员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珠峰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九、聘用待遇
实行聘任制度,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相关待遇与乡村振兴专干基本保持一致。
十、人员管理
(一)岗位管理
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二)岗位职责
1.村(居)科技专干。负责种养殖技术、农机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普及农牧业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
2.村(居)医务人员。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承担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3.农业农村工作专员。负责辖区内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牲畜家禽饲料配制、繁殖技术、疫病诊断、防控治疗等;
4.乡村幼教人员。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
(三)解聘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并追缴发放的安家补助、当年的休假路费补助。
1.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被聘用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7.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
未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聘用期满后优先考虑续聘。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日喀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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