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监督员资格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和关心医疗保障事业。
(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热心公益事业,熟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或具有社会保险、会计审计、医疗医药、新闻宣传、法律专业等方面的工作经历。
(三)常年在日喀则工作或居住,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社会监督工作。
二、社会监督员主要职责
(一)对日喀则行政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诊所、社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居)医务室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在医疗保障领域内的欺诈骗保行为进行日常监督。
(二)向同级或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及时举报提供违法违规违约线索,协助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三)协助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参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
(四)对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者下载《日喀则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附件),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至rkzsylbzj@126.com,或将填好的纸质版交至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科。报名日期从2020年8月13日开始至2020年8月31日12时止。
(二)审核。审核采取现场方式进行,现场审核时请报名人员携带《日喀则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前往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科(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中路22号)现场审核。审核日期2020年9月1日(全天)。
(三)培训。审核合格的社会监督员由日喀则市医疗保障部门进行有关医保政策、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向其提供最新医保政策资料,支持其开展社会监督工作。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发放聘书。符合聘请条件的医保社会监督员由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发放聘书,并在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管理下依法依规开展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
附件:日喀则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传真):0892-8954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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