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进必考原则;
(三)人岗相适原则;
(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遴选对象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位计划详见《昌都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方针,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四个合格”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要求;
3.参加公务员职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遴选的,应具备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参加事业职位遴选的,应具备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专技)身份;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遴选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有基层服务年限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2.报名方式和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昌都大厦东侧605室>)。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根据竞争择优的原则,每个遴选职位笔试报考人数须达到1:2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遴选职位,被取消的职位报名结束后进行公示。
5.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考试前2天到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昌都大厦东侧605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含加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各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分数并列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直接加分。
六、面试
2.面试工作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4.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
1.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笔试(含加分)占40%、面试占60%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照各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方式。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要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考察过程中,要严把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组成员签字确认并对考察结果负责。考察组要将考察报告和廉政意见报送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工作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确定为遴选人员。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遴选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种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895-4821582
0895-484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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