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绵阳市中医医院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2019年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满18周岁。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2019年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XX类的,该类的所有专业均可报名;未注明类的,则指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大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报名时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高校现场报名,设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两个报名点。
1.吉林大学。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14:30—16:30;报名地点: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南区体育馆(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2.哈尔滨工业大学。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14:30—16:30;报名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20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报考者按照公告中发布的时间,到对应的高校现场报名点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绵阳市事业单位2019年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或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五、考核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等方式进行考核,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考核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考核地点为绵阳,考核时间、具体地点、考核方式等考核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其他事项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九、本公告由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60625
附件:1. 绵阳市事业单位2019年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绵阳市事业单位2019年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