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市住建局公有房屋管理专岗(聘用制)。
岗位要求条件:年龄3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计算机、财会等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对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斗争立场坚定;
(五)热爱党的事业,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八)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个人照片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院校+专业+学历),或现场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12:00截止。
报名邮箱:77902601@qq.com
联系电话:0893-7827456
现场递交材料地点: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科(市住建局四楼办公楼404号)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也可要求报名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复核。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后续面试人员。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由市住建局组成招聘专班负责面试,按照全体评委面试打分平均数确定最终成绩排名。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再聘用,由后续排名人员递补。
(四)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且体检通过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住建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企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通知入围初试人员。报名人员要在报名时注明常用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电子邮箱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93-7823615。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