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和相关政策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局本级设10个职能处室、9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全区设7个地(市)级气象局、32个国家事业编制县气象局、5个自治区级地方气象事业机构、14个县级地方气象机构。
在西藏气象部门就业的毕业生,不执行试用期工资,执行西藏工资政策和工龄折算补贴、津贴政策,每年可享受近两个月的带薪探亲假;提供住宿和基本工作生活条件。
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可直接认定为气象专业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2年的,可参加气象专业工程系列工程师的评审 。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立志服务于西藏气象事业,愿意到西藏气象部门工作;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够适应高原地区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及学历;
(五)报考人员须为2020年非西藏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8、2019年未派遣就业,原毕业院校可以按应届生派遣的高校毕业生)。
2018、2019、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告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毕业生可登陆气象人才招聘(http://zp.cmatec.cn),注册、登陆后投递简历,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填报两个及以上岗位无效,我们将以系统最早填报的岗位确定为考生最终报考的岗位),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人员,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组织面试(资格初审结果,我们将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系统发送信息给报考者,请报考者在系统内务必提供本人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关注留意通知信息)。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各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面试,后续请关注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发布在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官网。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后续面试公告中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报考各岗位的面试成绩第1名确定为各岗位拟聘用人选,报考岗位面试人数不足1人的,从愿意服从调剂的报考同类专业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五)体检和考察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对拟招聘人员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各岗位面试成绩第1名进入体检,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分从高到低顺序,从未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中递补。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自治区气象局及时面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入职报到
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到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报到。
(七)相关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由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为国家事业编制人员。
3.考生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4.纪检监督: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审计室。
监督电话:0891-6331685
5.本公告由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1-6320741
附件: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0年版).doc
说明:
1.本目录根据气象部门主要岗位对专业的需求,参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专业的有关要求和教育主管部门学科专业设置进行编制。
2. 表中的“专业类别”,是指根据气象部门主要岗位特点对各学历层次所需专业的归类,不是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气象部门各单位发布的招录计划中,所列的“专业类别”需求,仅包含表中该类别所列的专业。
3. 表中的“包含专业”,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及高等院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设置的研究生培养二级学科(专业)中包含的与气象部门主要岗位相匹配的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以及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包含的气象类专业(专科层次)。确因工作需要招录未列入目录的专业的,应以批复的招录计划为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可根据岗位职责及与目录所列专业的相近情况把握。
4. 专业名称后面括号中的文字为该专业的下设专业方向或该专业所属的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等,符合该条件的专业或专业方向方可按所列专业类别招录。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
2020年12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du.gov.cn/cdrmzf/c100386/202012/022c7398ec2246918308202575808d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