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统战部等6部门《关于促进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非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交流的意见》(统发〔2017〕64号)精神,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力推进就业援藏工作,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西藏籍少数民族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及用人单位所在地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0日至2000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岗位查询。
此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
1. 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10日9:00至2018年10月12日16:00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由http://ggfw.gdhrss.gov.cn/sydwbk/index.do进入)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3.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
此次专项招聘的测评方式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方式。考试内容为与岗位工作相关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考试时间、具体方式等事宜将于报名结束后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index.html)及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由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index.html)及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审核,并由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后,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 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 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 咨询电话:020-83549622、020-83137862、0894-5888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