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和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在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就设立“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农牧学院厅校联合基金”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在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下共同设立“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农牧学院厅校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主要资助西藏大学农牧学院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工作。联合基金项目纳入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按照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管理。联合基金经费由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和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共同出资50%。从2016年起,每年各出资100万元。若需增加出资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联合基金分别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额度资助一般项目;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资助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所有项目经费均须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统一管理。
同时,《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农牧学院厅校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由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和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正式联合行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