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藏安排资金167亿元实施“民生十件实事”
2016年,西藏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安排资金167亿元,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实施“民生十件实事”,继续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2016年,西藏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着力将一件件民生实事向纵深推进。脱贫、保险、补助……一个个热词,记录着西藏民生的点滴变化。教育惠民、文化下基层……一件件实事,宛如春风化雨,滋润和温暖着高原人民的心田。
扶贫按照“政府引导、多元主体、群众参与、精准扶贫”的原则,改革创新扶贫方式和投入机制,把扶贫放在财政保障更加突出的位置,整合安排资金770979万元,推动全区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
保险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政策,按7%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月人均3652元提高到3908元。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从月人均140元提高到150元。
生活补助将西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90元提高到6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2350元提高到2550元。按10%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10%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安排资金2000万元,实施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按二类区每月100元、三类区每月200元、四类区每月300元的标准,提高乡(镇)教师和医护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安排资金19597万元,按月人均1500元的标准,继续为寺庙管委会人员发放特殊岗位补贴。将村支部书记和主任、其他村干部的基础报酬及业绩考核奖励标准从年人均15606元、7812元,分别提高至20808元、10416元,边境村支书和主任、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及业绩考核奖励标准从年人均16687元、8535元,分别提高至22608元、11564元。将村医、兽医待遇标准从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000元。将“三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生活补贴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40元。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从年人均4400元提高至4740元。
教育从2016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将教育“三包”经费标准从年生均3000元提高至3240元。安排资金30527万元,按每生每天4元、全年200天的标准,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营养改善计划。安排资金10000万元,继续实施高寒高海拔中小学“四有”工程(有暖廊、有水井、有澡堂、有菜窖)。
医疗卫生将农牧区医疗制度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20元提高到435元。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50元提高到55元。安排资金6384万元,对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和奖励,并在待产期间发放生活补助。安排资金1757万元,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孕前、孕期健康干预。
文化事业安排资金16820万元,对乡(镇)基层服务点和村级数字文化服务点进行改造,用5年时间,实现基层文化服务点全覆盖。依托卫星网络,通过卫星数字发行平台建设西藏卫星数字书屋试点,从2017年开始推广,2020年实现全覆盖,一次性投入购置经费759万元(每台设备1700元),后续每年服务费328万元。安排资金7920万元,按照每个县城数字影院120万元标准,全面建设县城数字影院。
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安排资金6556万元,继续实施农牧民科技特派员生活补助政策,扩大覆盖范围,力争实现全区建制村农牧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关键词:金融惠民安排资金5000万元,出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和涉农贷款保证保险制度,推动创业就业,着力解决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