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这是法律的不断完善,制度及时跟进的有效举措,也是打击食品犯罪“杀手锏”,让人拍手叫好。
法律制度旨在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为行为人划定必须坚守的底线。食品安全犯罪人员除了被追究应有的刑责外,还会受到“终身禁入行”的信用惩戒,这等于给食品安全保障制度通上了“高压电”。因此,此番《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具有示范意义。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带给公众“究竟吃什么安全”的疑问。从接连发生的各种食品安全事件来看,并不是缺乏法律法规,而是缺乏细化的的制度跟进,具体操作起来往往有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对于食品犯罪人员的“致命性打击”力度不够,所以效果往往不如人意。
规定对危害食品安全的人员“终身禁入行”,抬高了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门槛,让“准入制”与“淘汰制”共同发力。虽然我们我国的食品安全生产加大了对生产经营者违法经营的处罚力度,如大幅度提高罚款标准,明确惩罚性赔偿责任等等,但由于没有断掉生产者的“后路”,所以一些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继续以身犯险。
“终身禁入行”无疑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门“绝活”。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者判入经营资格的“死刑”,形成了“一日犯罪,终身遗憾”的高压态势,使违法犯罪者没了经营的资格,等于被永远被“开除”出了食品市场。这是从退出机制和准入机制的源头把关,打击与防范并举的一着妙棋,将使法律的震慑威力爆发。
法严人思善。“终身禁入行”找准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命门”。诚然,“终身禁入行”是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一个好的措施,但也未必是“一禁就灵”万能的灵丹妙药,因此,还需要各种配套措施的跟进,需要执法部门真抓实干、多方联动,食品安全才能更有保障,人们才能食而无忧。